各區縣(市),各建筑業企業,各相關單位:
為深入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“要深化‘一網統管’治理體系,加快推動城市數字化轉型和現代化治理”的指示要求,依據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》《鄭州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》和《住建部、人社部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9〕18號)(以下簡稱“《實名制管理辦法》”)等法規文件規定,經研究決定于9月1日正式啟用“鄭州市建設勞務服務平臺”(以下簡稱“平臺”),原“鄭州市建設勞務服務系統”(以下簡稱“原系統”)同時停止新項目數據接入?,F將有關事宜明確如下:
一、組織領導
市城鄉建設局成立鄭州市建設勞務服務平臺啟用工作領導小組:
組 長:李俊銘 市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
副組長:張順海 市城鄉建設局建筑市場監管處處長
楊照安 市建筑企業服務中心主任
組 員:宋少祥 市城鄉建設局建筑市場監管處副處長
李延平 市建筑企業服務中心副主任
詹 坤 市城鄉建設局建筑市場監管處科員
薛金良 市建筑企業服務中心監督一科科長
薛洪杰 市建筑企業服務中心監督二科科長
徐衛平 市建筑企業服務中心監督三科科長
劉金峰 市建筑企業服務中心監督三科副科長
領導小組負責平臺啟用工作的總體籌劃,對各區縣(市)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、技術保障組,分工如下:
辦公室:在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,把握總體工作進度,督促本級抓好工作落實,指導各區縣(市)按時推進工作,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。李延平任辦公室主任,薛金良、薛洪杰、劉金峰為成員。
技術保障組:負責擬定技術文件,為設備接入提供技術支持。徐衛平任組長,康笑楠、周海鵬、劉偉、王雅亨為成員。
各區縣(市)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,明確工作職責,制訂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,抓好落實。
二、任務目標
(一)平臺賬號分配(申請)、注冊(認證)
1.管理端賬號。市、區縣(市)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賬號由平臺分配,分發到相應部門;其他相關單位(部門)賬號,由各單位(部門)線下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。
完成時限:平臺啟用前。
2.企業端賬號、項目端賬號。原系統中已有的企業賬號、項目賬號,首次登錄平臺時,按照《鄭州市建設勞務服務平臺賬號注冊(認證)流程》(附件2,以下簡稱“《注冊(認證)流程》”)進行賬號認證和完善基本信息后,可正常使用;未在原系統注冊的企業、項目,按照《注冊(認證)流程》注冊并完善基本信息。
完成時限:9月10日前。
(二)老系統項目設備轉接入平臺
完成企業、項目賬號在平臺的注冊(認證)后,進行設備接入。
全市建筑施工項目中,已接入原系統和只完成硬件安裝的,斷開與原系統的連接,按照《鄭州市建設勞務服務平臺設備安裝接入規范》(附件3,以下簡稱“《安裝接入規范》”),將達到《鄭州市建設勞務服務平臺終端設備技術標準》(附件4,以下簡稱“《技術標準》”)的實名制管理設備接入平臺;達不到《技術標準》的,更換達標設備后接入;未安裝實名制管理設備的,安裝達標設備后接入。
實名制管理所需費用,按照《實名制管理辦法》執行。
停工項目,在開工前按上述要求完成。
完成時限:10月31日前。
(三)新批項目安裝設備、接入平臺
新批項目依據《技術標準》選用達標設備,按照《安裝接入規范》完成設備安裝并接入平臺。
完成時限:項目開工前。
(四)人員信息錄入、考勤及工資發放
各項目在完成設備接入后,按照《鄭州市建設勞務服務平臺信息錄入手冊》(附件5),組織對本項目管理人員、務工人員等人員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進行收集、整理,錄入平臺,通過平臺進行人員考勤和工資發放。
完成時限:完成設備接入后5個工作日內。
(五)銀行數據對接
實行工資代發銀行清單制。由銀行按照《鄭州市建設勞務實名制管理銀行服務標準及流程》(附件6)提出申請,作出服務承諾,建立與平臺的數據對接,即可進入銀行清單。通過銀企直連方式發放農民工工資,實現工資發放的高效便捷和對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有效監管。區縣(市)銀行數據對接和清單建立工作,由各區縣(市)自行組織,平臺提供技術支持。銀行清單在平臺首頁公布。
自發文之日起,原系統中公布的銀行(網點)自動進入臨時清單,過渡期至10月31日。過渡期內仍可線下發放工資,并通過平臺手動上傳銀行回單;過渡期結束,臨時清單失效,手動通道關閉。
三、工作職責
(一)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
協調市大數據局進行平臺的開發、管理和運行維護,編制技術文件,負責市本級監管項目設備安裝和接入工作的組織實施,利用平臺對各項目考勤和工資發放情況進行檢查、督促,定期對各區縣(市)的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統計排名并下發通報,對各區縣(市)工作開展進行指導和督促。
(二)各區縣(市)建設行政主管部門
負責本轄區平臺啟用工作的總體籌劃和部署,負責本級監管項目設備安裝和接入工作的組織實施,每周向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匯報工作推進情況(附件7),利用平臺對各項目考勤和工資發放情況進行檢查、督促。
(三)各建筑業企業、項目
負責本企業、本項目賬號注冊(認證)和信息錄入,利用平臺加強勞務用工實名制信息化管理,對終端設備工作狀態進行經常性檢查和維護,確保設備正常運行。
(四)第三方設備服務商
根據平臺啟用的相關技術標準和實施流程,負責所服務項目的設備安裝、調試和運維,提供良好的技術支持及售后服務。
(五)服務銀行
按照《鄭州市建設勞務實名制管理銀行服務標準及流程》(附件6)的要求,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認識,加強領導。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提高政治站位,切實加強領導,成立專門組織,明確任務分工,嚴格落實各級關于建設領域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要求,提升我市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智慧化水平,保障企業、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。
(二)科學實施,狠抓落實。各單位要制定科學的、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,合理調配人員力量,充分發揮各級作用,加強政策宣傳,調動企業、項目的積極性,堅持問題導向,逐一項目過關,推動平臺啟用工作落地見效。
(三)保證進度,嚴格獎懲。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,確保按進度完成。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定期對各區縣(市)的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統計排名并下發通報,并作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。對工作開展滯后的要責令限期整改;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,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;約談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,提請有關部門進行問責。
市、區縣(市)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按照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的要求,對本級監管項目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情況進行日常檢查或專項督查,對發現的問題要責令企業限期整改,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,約談相關責任人,約談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,列入鄭州市建筑市場誠信建設“黑榜”名單。
2021年8月27日